各学院、部并各处级单位:
根据《市教委关于2022年申报从事教育工作满30年人员材料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统计标准
1.截止2022年8月31日从事教育工作(含在教育系统内工作的行政、教辅、工勤等事业编人员)累计满30年的人员为本次工作统计范围内人员。
2.往年已申报教龄30年并审批备案的人员不在本次统计范围内。
3.工作中有工龄间断或教龄间断情况的,其前后从事教育工作时间可以累计计算。
4.参加教育工作的起始和终止时间,以本人进入教育系统和离开教育系统时间为准。
二、上报程序
请各二级单位汇总本单位参加教育工作累积满30年人员情况,认真填写《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人员名册》《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人员基本情况表》(见附件1、2),于3月28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教工部(电子版通过办公网邮箱报送,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后报送至图书馆518室)。
联系人:牛金芳 联系电话: 17822015936
附件1:《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人员名册》
附件2:《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人员基本情况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2022.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