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天津职业大学委员会文件
津职大党〔2024〕47 号

关于印发《天津职业大学领导干部、教职工 学法制度(试行)》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学院、部及职能部门:
《天津职业大学领导干部、教职工学法制度(试行)》已经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天津职业大学委员会 2024 年 6 月 24 日
天津职业大学领导干部、教职工学法制度
(试 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入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法治工作的部署要求,推动我校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长效化”进行,在全校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全体教职工覆盖学”的良好学法氛围,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全校领导干部、教职工学法制度。
第二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推进依法办学、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第三条 学法工作坚持“与学校中心工作相结合、与人才培养目标相结合、与各岗位工作职责相结合”的原则,强化学习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形成“ 以宪法学习为核心,以党内法规学习为根本,以民法典学习为重点,以职教法学习为特色”的学法模式,进一步提升广大领导干部、教职工的法治素养,为高质量推进学校各方面工作,开创学校事业发展新局面、办好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第二章 学习内容
第四条 学校建立以“共性内容”和“个性内容”相结合的 “ 1+3+X”学法清单体系,即以“一个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覆盖“ 三个领域”(宪法、党内法规、民法典),扩展 “X 个法律法规”(与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师德师风、岗位履职能力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制定《天津职业大学领导干部学法建议清单》《天津职业大学教职工学法建议清单》,保证学法工作落实落细。
第五条 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必修课程,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深刻认识和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努力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切实增强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全面依法治校的生动实践。
第六条 学习宪法。深刻把握宪法原则和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大政方针,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重点学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宪法相关法,引领带动全校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敬畏宪法的浓厚氛围。
第七条 学习党内法规。党员领导干部及全体党员教职工认真学习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反腐倡廉教育相结合,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和党员教职工厉行法治、遵规守纪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第八条 学习《民法典》。学好用好《民法典》这一“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将《民法典》蕴含的价值理念作为“依法治教、 规范执教”的重要标尺。通过学习,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以法律法规规范教育教学行为,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进一步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师生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校园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第九条 学习与岗位履职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参考《天津职业大学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天津职业大学教职工学法单》, 根据工作需要,重点学习《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新时代 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的意见》等,有针对性地选取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和推进工作的能力。
第三章 学习形式
第十条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学院、部及职能部门应按照“坚持集中学习,用好个人自学,深化学法实践,丰富学习载体”这四种形式,把学法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来抓,纳入本单位、本部门工作总体布局。
第十一条 坚持集中学习。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把“学 法内容”纳入党委(党总支)会、党委(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内容,凡是涉及部门、学院发展、校园稳定和师生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决策前先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广泛采取书面学习、辅导报告、专题讲座、交流研讨等方式,将学法工作与基层党组织学习、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等工作同部署、相结合,进一步夯实学习成效。
第十二条 用好个人自学。广大领导干部、教职工要坚持以自学为主的方式,充分利用“ 学习强国”“ 中国智慧普法平台” “法宣在线”等平台,加强法律知识的自学,主动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保证学习时间和效果。
第十三条 深化学法实践。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职责,坚持学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课堂教学与实践活动相结合,将学法内容融入办学治校、教书育人的实践全过程。广泛开展法治实践活动,利用国家宪法日、法律颁布实施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宪法宣誓、警示教育、法治调研、参观交流、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推动广大领导干部、教职工学法用法实践不断走深走实。
第十四条 丰富学习载体。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广泛搭建学法用法平台,创新学法用法途径,运用法治宣传专栏、网站、 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展览、电教片、形势研判等形式,开展法治教育和警示教育,扩宽广大领导干部、教师的学法渠道,提高学法的便利性和趣味性。
第四章 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学院、部及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学法工作,把思想统一到“依法治校”的总体要求上来, 明确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学法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要把落实好学法制度作为推动日常工作的重要基础抓紧抓实,带头参加学习,切实抓出成效。要结合工作实际,为学法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保障。 要加强对学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做好成果运用,认真总结学法工作经验,及时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第十六条 广大领导干部、教职工要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学用结合,学思践悟,把学法成果转化为法治实践,防止流于形式。 通过参加学习教育,不断提升法治素养,着力涵养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第十七条 在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过程中,要将“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个人学法情况”等纳入年终述职内容。全体教职工应将“个人学法成效、参与法治实践、落实普法责任”等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
第十八条 全体领导干部通过党委(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党课、主题党日活动、专题讲座、参加“天津市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工作交流等形式参加“法治专题学习”,并坚持自主学法,积极参加法治实践,每年累计学法时间不少于 15 学时。
第十九条 学校全体教职工通过党支部活动、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专题讲座、交流研讨等形式参加“法治专题学习”,并坚持自主学法,积极参加法治实践。
第二十条 学校将通过查阅有关文件、会议纪要、学习记录、询问等方式,督促学法工作落地落实落细,提升学法工作质量和效能。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校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所指领导干部指处级领导干部,科级干部参照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开始试行。
附件:1.天津职业大学领导干部学法清单 2.天津职业大学教职工学法清单
附件 1
天津职业大学领导干部学法清单
序号 |
法律法规类别 |
学习内容 |
1 |
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 |
党的二十大报告及相关会议精神 |
2 |
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 |
3 |
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 |
4 |
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 |
5 |
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 |
6 |
党中央关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其他重要专 著、专论等 |
7 |
重点理论学习读本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2023 版) |
8 |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 |
9 |
习近平著作选读 |
10 |
党中央关于党的创新理论的其他重要读本 |
11 |
宪法及其相关法律 |
宪法 |
12 |
国家安全法 |
13 |
反分裂国家法 |
14 |
反间谍法 |
15 |
保守国家秘密法 |
16 |
其他重要的国家法律 |
序号 |
法律法规类别 |
学习内容 |
17 |
民法典 |
民法典 |
18 |
党内法规 |
中国共产党章程 |
19 |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
20 |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
21 |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
22 |
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 |
23 |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
24 |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
25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
26 |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
27 |
信访工作条例 |
28 |
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 |
29 |
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
30 |
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 |
31 |
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 |
32 |
其他与教育密切相关的党内法规 |
序号 |
法律法规类别 |
学习内容 |
33 |
关于教育、教学、管理的法律法规 |
教育法 |
34 |
高等教育法 |
35 |
职业教育法 |
36 |
天津市职业教育条例 |
37 |
天津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促进条例 |
38 |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39 |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
40 |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
41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 |
42 |
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 |
43 |
其他密切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 |
44 |
关于教师的法律法规 |
教师法 |
45 |
教师资格条例 |
46 |
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
47 |
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
48 |
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 |
49 |
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 |
50 |
其他与教师密切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 |
附件 2
天津职业大学教职工学法清单
序号 |
法律法规类别 |
学习内容 |
1 |
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 |
党的二十大报告及相关会议精神 |
2 |
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 |
3 |
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 |
4 |
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 |
5 |
党中央关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其他重要专著、专论等 |
6 |
宪法及其相关法律 |
宪法 |
7 |
国家安全法 |
8 |
反分裂国家法 |
9 |
反间谍法 |
10 |
保守国家秘密法 |
11 |
其他重要的国家法律 |
12 |
民法典 |
民法典 |
13 |
关于教育、教学、管理的法律法规 |
教育法 |
14 |
高等教育法 |
15 |
职业教育法 |
序号 |
法律法规类别 |
学习内容 |
16 |
关于教育、教学、 管理的法律法规 |
天津市职业教育条例 |
17 |
天津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促进条例 |
18 |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
19 |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
20 |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
21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 |
22 |
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 |
23 |
其他密切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 |
24 |
关于教师的法律 法规 |
教师法 |
25 |
教师资格条例 |
26 |
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
27 |
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
28 |
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 |
29 |
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 |
30 |
其他与教师密切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 |
31 |
党内法规 (适用于党员教师) |
中国共产党章程 |
32 |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
序号 |
法律法规类别 |
学习内容 |
33 |
党内法规 (适用于党员教师) |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
34 |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
35 |
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 |
36 |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
37 |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
38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
39 |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
40 |
信访工作条例 |
41 |
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 |
42 |
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 |
43 |
其他与教育密切相关的党内法规 |
天津职业大学办公室 |
2024 年 7 月 5 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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